导航:首页 > 房产 > 正文
房地产转让时,同时转让的有哪些权益?
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》的规定,房地产转让时,转让人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、绿地、休憩地、空余地、电梯、楼梯、连廊、走廊、天台或其他公用设施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;房地产首次转让合同对停车场、广告权益没有特别约定的,停车场、广告权益随房地产同时转移;有特别约定的,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初始登记,由登记的权利人拥有。

上一篇:买二手房对房屋周边环境和设施设备要注意哪些问题? 下一篇: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名称是如何确定的?
日常知识网 版权所有 2006